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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公安厅重要通告!违反这“八个严禁”后果很严重 

    信息发布者:麻耀林
    2017-07-29 09:57:53   转载

    甘肃省公安厅重要通告!违反这“八个严禁”后果很严重

    每日甘肃网

    2017-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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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公安厅


    关于在全省农村道路


    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通告


    (2017年第4号)


    今年以来,全省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频发,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问题尤为突出,导致发生大量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农村道路开展“八个严禁”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客;


    二、严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三、严禁将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四、严禁饮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五、严禁醉酒驾驶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


    六、严禁驾驶报废、拼装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


    七、严禁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


    八、严禁驾驶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


    违反上述“八个严禁” 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别给予最高罚款2000元、数种违法行为合并最高罚款4000元、拘留10日至15日的处罚、依法扣留车辆,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甘肃省公安厅


    2017年7月28日


    (网络配图)


    即日起,兰州开展机动车乱鸣号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乱鸣笛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针对现在兰州市机动车乱鸣号有所抬头的现象,即日起,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开展机动车乱鸣号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违法使用警报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加强对非执行紧急救护任务的救护车和假冒救护车乱鸣笛现象的整治力度,严禁夜间使用警报器。


    据了解,交警部门将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警力配置,以夜间、高峰时段、拥堵路段、交通繁华地段和公交车、出租车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精准查处、严管重罚违法鸣号行为。


    (网络配图)


    对机动车乱鸣号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违法使用警报器的,逐一核查登记所在单位信息,在依法从严处罚处理的同时,对公务车违法鸣号以及警车、消防车违法使用警报器的,一律通报所在单位追查、叠加处罚;


    对公交、出租车违法鸣号的,一律通报兰州市交通委追查、叠加处罚;对救护车违法使用警报器的,一律通报市卫计委追查、叠加处罚。


    兰州交警支队还将深入辖区医院、急救中心,认真排摸宣传,加强对救护车非执行急救任务乱鸣笛现象的源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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